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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服务与新《公司法》后的知识产权运用

2024-01-24 17:55:44

《公司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将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公司法》第47条规定了股东认缴出资要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从市场监督局的统计数据,我国公司数量从2014年的1303万户增长至2023年11月底的4839万户,在这4839万户中有很多企业出现了出资期限超过50年、出资数额上千亿的情况,因此现在有不少公司股东选择了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下简称:减资)方式或注销的方式,但盲目减资或减资不合法,会产生很多税务风险或法律风险,还需谨慎为之。

一减资的法律规定和变更登记

《公司法》关于减资和变更登记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百二十四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股东出资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法律另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公司依照本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的,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的,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也不得免除股东缴纳出资或者股款的义务。

二减资的流程要合法合规

新《公司法》第六十六条第3款规定,股东会有权作出减资决议。该条授权了股东会的自由减资。第六十七条第1款第5项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有权制定减资方案。《公司法》第六十六条也规定,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需要绝对多数的股东同意(即超过三分之二以上或67%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且减资符合法律规定。第二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应当退还其收到的资金,减免股东出资的应当恢复原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违法减资,将会承担法律责任。

三不同类型股东减资对应所得税的处理

 1、法人股东减资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以法人股东的身份减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根据上述政策得知,法人股东减资或撤资收回的资产一共分为三个部分:一部分是投资成本的收回,一部分是收回的股息所得,另一部分是投资资产转让所得。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十四号)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所以,法人股东减资或撤资收回的股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只有第三部分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款。

案例:A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00万元,法人股东B企业取得A企业30%的股权,然后在2023年拟撤资;截至B企业撤资前,A企业当期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为500万元,经股东会决议A企业向法人股东B企业支付600万元,假定用货币资金支付撤资款。请问:B企业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吗?

B企业撤资收回的款项共分为三大部分:

⑴确认投资成本收回,即初始投资为1000*30%=300(万元)

⑵确认收回的股息所得,即500*30%=150(万元)

⑶确认投资资产转让所得,即600-300-150=150(万元)

B企业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50*25%=37.5(万元)

2、自然人股东减资的个人所得税处理:如果是以自然人股东身份进行减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1号公告)规定:“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数-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从上述文件可以得出自然人股东减资,分回的资产扣除初始投资成本后的部分需要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没有区分超过的部分中是否属于被投资企业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税收利润分到股东层面形成的股息性收益,这一点与企业所得税不同。之所以没有加以区分,是因为股息性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税率都是20%。但也有可能产生差异,比如被投资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其外籍个人股东做减资或撤资时,分回的资产中对应的属于股息性的收益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相应在这种情况下,就要确认股息性质所得。

案例:A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00万元,自然人股东王某取得A企业10%的股权,然后在2023年拟撤资;公司当期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为1500万元,按照比例计算对价应向股东支付150万元,假定A企业用货币资金支付王某撤资款。请问:王某撤资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需要缴纳,王某撤资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应纳税额=(1500-1000)*10%*20%=10(万元)

四小结

公司注册资本、股权架构设计是会影响公司经营的非常重要的因素,注册资本金额的多少和股权架构的设计建议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规划、公司投标的要求、公司相关资质对于注册资本的要求等多个因素综合考虑确定,不同类型下减资(转增实收资本后减资、名义减资补亏、未实缴资本减资等)下税务处理也是不相同的,注册资本减资和股权架构设计是属于系统工程,建议聘请专业的机构执行,减少税费的同时降低法律风险!